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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资讯     |      2023-09-08 03:03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0,864,912.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5,381.16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65,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9%。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安博体育、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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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一家基于AI视觉识别的成套智能化装备和服务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三大类:大米、杂粮、矿石等各类用途的智能检测分选装备;立式包装机、重袋包装机、粉体灌装机、二次包装机等智能包装装备;智能装车系统、码垛机器人等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三大业务可独立运行,又可相互衔接安博体育app,协同效应明显,共同助力生产性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是利用成像和智能识别技术,根据待分选物料的外在及内在指标差异有效实现异物剔除与品级分类,是保障分选物料安全和品质、提升分选物料附加值的关键设备,公司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主要分为智能农副食品分选装备和智能矿石分选装备。

  智能农副食品分选装备广泛应用于大米、杂粮、茶叶、坚果、果蔬等300多种物料的分选,可高效剔除霉变、恶杂,守护食品安全,可以进行极致分选、品质分级,助力农副食品优品优价,是目前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根据产品机械结构不同及用途不同,产品主要分为立式机、履带机、茶叶机和果蔬机。截止目前,公司智能农副食品分选装备产品已销售至国内30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出口至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主要包括中粮集团、中储粮、益海嘉里等粮食加工企业和部分工业企业。

  智能矿石分选装备主要用于对煤炭、有色金属、非有色金属等矿石的分级分选。目前公司已研发出应用于煤炭分选的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是一种可以利用X射线结合可见光多谱段扫描成像系统采集传送带上物料的图像,通过深度学习图像识别技术对图像进行目标检测和分类,准确控制高压风对矸石、杂质进行喷吹,实现精确、高效、节能的全自动煤炭分选的装备,该产品具有可替代人工手选和跳汰机,降低水资源污染、减少煤泥产生、提高单位煤的热值,助力煤炭企业清洁、高效开采,降低煤炭分选成本等优点。公司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于2020年完成样机测试并投入市场,截止报告期末,已形成订单3,000多万元。

  智能包装装备是一种可以完成全部或部分包装过程的设备,包装过程包括成型、充填、裹包等主要包装工序,以及与其相关的前后工序等。本公司生产的智能包装装备主要包括立式包装机、重袋包装机、粉体灌装机、二次包装机、保鲜膜包装机等,广泛应用于粮油、食品、化工、种子、糖等行业,可满足花生、大米、杂粮、面粉、果蔬等上千种物料的包装需求,包装物料可以从几克到几十公斤,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枕式袋、插脚袋、两面体真空袋、六面体真空袋等不同袋形,在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智能包装装备业务客户主要包括隆平高科、丰乐种业、荃银高科等。

  公司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品主要包括智能装车系统、码垛机器人等,产品单独适用,亦可与现有的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智能包装装备配套使用。

  智能装车系统包括拆垛机器人、装车机器人、停车定位系统、激光导航系统等智能化设备或系统,利用物流运输数据分析、二维和三维视觉识别、智能规划和决策等方法,以及系统集成技术和进度管理等技术的辅助,通过机械化和自动化的方式将仓库中或生产线上的货物分拣、输送到货车车厢,并在车厢内整齐码放,可实现拆垛、运输、装车过程的无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有效解决生产企业在货物搬运和装车过程中人工效率低、安全隐患高、用工成本高等难题。产品主要应用于粮油、食品、酒水、家电、化工、化肥等生产领域中的箱式、袋式货物的外运、装车等环节。

  公司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销售模式。在销售渠道方面,境内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境外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智能包装装备生产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板、电子元件、传感器、阀体、气动元器件、伺服电机、高精度减速器、自动化控制元件、传动件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的需求,一般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量”的采购模式。同时,公司在采购中与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相关采购工作开展稳定。公司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把控各项技术标准,保持品质至上的经营理念,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了公司生产工作的需求和发展。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智能包装装备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按照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等信息组织生产,并据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另外,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长期生产与销售经验,结合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对部分标准产品、通用材料提前备货和组装,以缩短供货时间。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智能制造是大势所趋,基于信息物理系统的智能装备、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正在引领制造方式变革,同时提倡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本公司作为制造业中的一员,着力发展智能装备,推进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为生产企业提供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是根据物料光学、成分等特性的差异,利用成像识别等技术将物料中指定特征的异粒自动分拣出来,可应用于大米、玉米、果蔬等农副产品领域和塑料、矿石等工业品领域。在技术方面,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已从宏观识别向微观识别发展,可对食品内在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成分等进行在线分析和检测,更加全面地保障食品安全;使用的技术已在传统的光电识别中加入了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可解决现有常规分选技术难以解决的特殊物料分选难题,进一步拓展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的应用范围,也为公司向“产品+服务”型企业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农副食品分选板块起步较早,技术较为成熟,是目前国内智能检测分选设备业务中最大的板块,普及率较高。随着农产品产量增长、人口增加对粮食消费需求的增长、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对水果、坚果等健康食品消费需求的增长以及新老机器更新换代等因素推动,长期来看,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在农副食品行业发展前景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在销售区域方面,国内农副产品分选需求稳步增加,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产品更新需求为主,在国外市场特别是印度、非洲等粮食需求大的市场的分选需求尚处于发展阶段,市场待进一步开发。国内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将凭借优异的性价比优势,逐步提升在国外分选装备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在矿石分选领域已应用于煤炭分选。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区别于传统湿法选煤,无需用水,可以克服缺水、严寒、矿石易泥化等不适合传统湿法选矿的环境,在减少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相较于传统的湿法选煤,使用干式分选技术可以节约用水,另外,传统湿法选煤有一个脱水干燥的过程,会使煤质有一定的变化,导致质量和热量的损失,同时在脱水的过程存在大量能耗,使用干式方法选出煤的含水量减少,热量的损失减小,增加每千克煤产生的热值。由此可见,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是一种更加绿色的选煤方法,也更符合国家关于“绿色矿山、智慧矿山”的发展方向,是未来选煤方式的发展趋势。目前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普及率尚还很低,市场空间巨大。

  智能包装装备行业下游主要为食品、饮料、医药、化工等规模化生产环节为主的领域,作为需求导向型行业,包装装备行业的市场容量与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固定资产投资呈正向相关趋势,在我国人均消费水平提高、消费需求升级换代的持续拉动下,食品、饮料、医药、化工、家用电器等众多行业领域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为我国包装装备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另外,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需求增加,包装装备行业近年来进一步将应用领域扩散、下沉至农产品加工、水果、蔬菜等包装领域,未来预包装蔬果、生鲜和肉类的发展前景良好,半自动、全自动果蔬保鲜膜机的市场需求将日益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度,国内包装专用设备产量263,387台,同比增长5.8%,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从全球包装装备发展来看,随着基于信息化技术的大数据和云技术的深入应用以及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包装装备行业将朝着高度自动化、智能化、集成化、节能化、柔性化的方向发展。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装备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重复机械工作的人力投入和次品率,在极端环境下的应用能避免和改善生产安全问题,且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不再低廉,生产线由人工向机器自动化的推进是大趋势。在此行业发展大背景下,公司着重对机器人在制造业工厂货物装卸领域进行了调研,目前工厂货物装卸工作主要依靠人力,装卸工主要是50岁以上的农民工,80-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从事装卸工作的越来越少,后备人力接续不足,特别是遇到销售旺季,装卸工招工更加困难,且装卸工工作强度大,环境恶劣,安全风险高,装卸工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并呈现增长趋势,用机械替代人工的需求迫切。公司看准工厂装车作业的诸多痛点及行业需求,研发出了适用于粮油、食品、酒水、家电、化工等领域的箱式、袋式货物装车机器人,应用领域广泛,市场空间巨大。目前智能装车系统行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参与者较少。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7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42.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43%,主要原因为:(1)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较多,形成的汇兑损失较大;(2)2020年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确认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金额较大;(3)新产品智能煤炭分选装备、智能装车系统研发费用以及前期市场开拓费用较大;(4)合肥正远开展智能包装业务,前期发生的市场开拓费用以及人员工资较多。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0,864,912.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5,381.16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65,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39%。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63.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540.18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404.61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3,949.8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3.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1,6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04.61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0036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540.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166.9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泰禾智能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禾智能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投行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查阅了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0770号);

  (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51.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2020年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40.21%。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